从怀孕辞职到现在孩子四个多月,老公没给过生活费。主要是因为老公在外地工作,所以我跟着公婆住一起,娘家和婆家不远都是一个地方的。公婆对我也挺好,婆婆陪我产检,公婆经常买各种水果我吃。他家条件还不错,我生孩子以后还请了阿姨帮忙洗衣做饭打扫卫生,婆婆没退休,我自己带娃哄娃喂娃(也很累的!)。也就是说我吃住不愁 我老公就压根没操心过我。 但是孩子用的东西大到纸尿裤衣服小到一个软勺以及我孕期、月子期和哺乳期自己需要用的东西或者我爱吃的零食,都是我自己花钱买(钱有我之前上班存的,也有娘家给的,还有过年和孩子满月收的娘家人红包)。按理说我应该知足了。但是现在发觉需要用钱的地方真的是越来越多,辞职到现在也没计算过 用了不少,我没上班所以钱只会越来越少了(彩礼我带来了但是一分没动,他家人也没过问)。我这种情况接下来到底要不要找老公要生活费?(好烦,从谈恋爱到结婚我们都是经济独立,我讨厌找男人要钱的感觉!)请问我该不该找老公要生活费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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