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公结婚四年,房子贷款买的,首付三十万是婚前的一年买的,三十万我老公出了十万的,没办房产证。买房子的第二年我们结婚了房子按揭每月都是我老公出的房贷,一直都是我们,公公婆婆说这房子是买给我们的所以房贷装修都是我们的事,我就同意了,本来打算今年装修房子就得去办房产证想写我和老公的名字,我娘家愿意出十万的装修费,老公同意了。没想到公公婆婆出尔反尔,我和老公去银行拿资料婆婆的名字已经提前一天写上去了,去办房产证只能加名字不能减名字,如果这张纸作废要等很久银行的人才会帮我们从新办资料,气死我了,自己答应了房子写我和老公的就可以,其他房贷装修不管的,骗了我几年,我和老公省吃俭用维修资金一万多契税两万房贷全是我们付,结婚我们省吃俭用才存了五万块,我娘家那说出十万,我们想简修一下十五万把房子装起来,家具那些没钱买以后有钱慢慢来!婆婆半路来搅局把我的计划全乱了,这套房子婆婆变户主了!我恨死她了,你给我等着,休想我拿钱出来装修,房贷你们去还吧,还不起大不了房子卖了,我自己白手起家重新买过房子,我的新家你也别想进
所以说买房还得靠自己,我公公婆婆在婚前给我老公买的房子,名字公公的,贷款公公还,我们婚后也没有住,婚后我们自己买的房子,公公出2万,剩下的都是我们自己出的,所以房子写我一个人的名字,我老公没有意见,其他人都是浮云